說 明 異 體 字 A02391-005 𤌖 火-10-14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康熙字典.火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ㄔㄠˇ 漢語拼音 chǎo 研 訂 者 黃沛榮 內 容 「」為「炒」之異體。《說文》無炒字。《說文解字.䰜部》「」下云:「熬也。從𩰲芻聲。臣鉉等曰:今俗作,別作炒,非是。尺沼切。」按:大徐旨在辨正俗,實則「」即「炒」字。《集韻.上聲.巧韻》:「、、、、炒、,楚絞切。《說文》:熬也。或作、、、炒、,亦書作。」可證也。今既以「炒」為正,則諸形皆為異體。「」既訛為「」,見於《四聲篇海.火部》,「」更訛為「」,見於《康熙字典.火部》,云:「按即字之訛。」故應予收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