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029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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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之部.之字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ī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之」之異體。「之」之篆文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之部》作「」,曰:「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有所之,一者地也。」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之部》作「」,曰:「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漸益大有所之也,一者地也。」今楷變通作「之」(《漢簡文字類編.丿部.居圖三六.284.4A》)。 「」字始見《玉篇.之部.之字》,以為「之」之古文,《四聲篇海.山部》從之。按:此字當是由篆文「」省變而來,將其中連筆改為斷筆,致字形小異,是為「之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