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02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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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漢隸字源.平聲.之韻.之字》引〈涼州刺史魏元丕碑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ī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㞢」為「之」之異體。「之」之篆文,《說文解字.之部》作「」,曰:「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有所之,一者地也。」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之部》作「」,曰:「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漸益大有所之也,一者地也。」今楷變通作「之」(《漢簡文字類編.丿部》)。 「㞢」字始見《漢隸字源.平聲.之韻.之字》引〈涼州刺史魏元丕碑〉,乃篆文「㞢」之隸定者,為「之」之本形,今既以形變之「之」為正,則「㞢」為其異體矣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