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401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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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火部》。 #「缹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bāo ⑵páo #fǒu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缹」為「炮」之異體。「炮」之篆文作「」,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:「毛炙肉也。從火包聲。」「缹」字始見《五經文字.缶部》:「方九反,見《禮經》。」《玉篇.火部》:「『缹』,音缶,火熟也。」而《正字通.火部》則曰:「『炮』,通作『炰』,俗作『缹』。」按:「包」薄交切,「缶」府九切,古音唇聲輕重無別,故「包」、「缶」可互用也,段氏於「炮」下注曰:「『炰』與『缹』皆『炮』之或體也……『炰』『缹』為古今字……漢人燥煮多用『缹』字。」說是也,故可收。該字音讀有三:一種烹飪法,與炒相似,但不放油,爐火要大,如「炮羊肉」,念ㄅㄠ。用火精煉,如「炮製」,又裹物而燒,念 #「缹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