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391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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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康熙字典.火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hǎo |
研 訂 者 | 黃沛榮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炒」之異體。《說文》無炒字。《說文解字.䰜部》「」下云:「熬也。從𩰲芻聲。臣鉉等曰:今俗作,別作炒,非是。尺沼切。」按:大徐旨在辨正俗,實則「」即「炒」字。《集韻.上聲.巧韻》:「、、、、炒、,楚絞切。《說文》:熬也。或作、、、炒、,亦書作。」可證也。今既以「炒」為正,則諸形皆為異體。「」既訛為「」,見於《四聲篇海.火部》,「」更訛為「」,見於《康熙字典.火部》,云:「按即字之訛。」故應予收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