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B01471-003 勑 力-08-10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集韻.入聲.職韻》。 ⇒「徠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㈡ㄔˋ ㈠⑴ㄌㄞˊ ⑵ㄌㄞˋ 漢語拼音 ㈡chì ㈠⑴lái ⑵lài 研 訂 者 季旭昇 內 容 ㈡「勑」為「敕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攴部》:「:誡也。臿地曰敕。從攴、束聲。」隸書或訛作「」,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,按語云:「誡敕之敕,《說文》從攵從束、擊馬之乃從朿,本是兩字,後人訛為敕,又訛朿為來,轉轉相訛,遂以勞勑之勑為敕,而乃謂出于勑,從攵者力之變,尤為荒謬。」其說甚是。蓋「來」字隸書或作「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三五一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甲七九》)、「朿」字或作「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二八四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乙一九五上》「刺」字左偏旁),二者字形相近,故從「來」之字與從「朿」之字可以相訛,而從「朿」又與從「束」形近,是以「敕」一訛為「」,再訛為「𢽟」,又訛為「勑」也。明乎此,則「敕」之異體字或作「勑」,可以無疑矣,字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,按語云:「《易.噬嗑》『先王以明罰勑法』、《書.皋陶謨》『勑我五典五惇哉』、〈益稷〉『勑天之命』、〈康誥〉『惟民其勑懋和』、〈多士〉『勑殷命終于帝』、《詩.楚茨》『既匡既勑』,敕皆作勑者,從石經之文也。」據此,「勑」可用為「敕」。《集韻.入聲.職韻》:「敕勅勑:蓄力切,《說文》:『誡也。臿地曰敕。從支、束聲。』古從『力』。或作『勑』,本音『』,世以為『敕』字,行之久矣。」今亦從之。㈠⇒「徠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