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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󹟧󷩤󰢯󷩣𠡠B01471-006󷩠󷩢𢽈󷩟𢽟

說 明

異 體 字 B01471-001 𠡠 力-07-09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正字通.力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ˋ
漢語拼音 chì
研 訂 者 季旭昇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敕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攴部》:「手寫字:誡也。臿地曰敕。從攴、束聲。」隸書或訛作「手寫字」,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,按語云:「誡敕之敕,《說文》從攵從束、擊馬之手寫字乃從朿,本是兩字,後人訛手寫字為敕,又訛朿為來,轉轉相訛,遂以勞勑之勑為敕,而乃謂手寫字出于勑,從攵者力之變,尤為荒謬。」其說甚是。蓋「來」字隸書或作「手寫字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三五一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甲七九》)、「朿」字或作「手寫字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二八四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乙一九五上》「刺」字左偏旁),二者字形相近,故從「來」之字與從「朿」之字可以相訛,而從「朿」又與從「束」形近,是以「敕」一訛為「手寫字」,再訛為「𢽟」,又訛為「勑」也。

明乎此,則「敕」之異體字或作「勑」,可以無疑矣,字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,其「來」旁簡化作「来」,則「勑」字可以作「手寫字」,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華山廟碑〉;《正字通.力部》亦云:「手寫字:同勑,俗省。舊註『俗勅字』,非。」既稱「舊註」云云,可以其時有此異體。據此,「手寫字」為「敕」之異體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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