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 」為「敕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攴部》:「 :誡也。臿地曰敕。從攴、束聲。」隸書或訛作「 」,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,按語云:「誡敕之敕,《說文》從攵從束、擊馬之 乃從朿,本是兩字,後人訛 為敕,又訛朿為來,轉轉相訛,遂以勞勑之勑為敕,而乃謂 出于勑,從攵者力之變,尤為荒謬。」其說甚是。蓋「來」字隸書或作「 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三五一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甲七九》)、「朿」字或作「 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二八四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乙一九五上》「刺」字左偏旁),二者字形相近,故從「來」之字與從「朿」之字可以相訛,而從「朿」又與從「束」形近,是以「敕」一訛為「 」,再訛為「𢽟」,又訛為「勑」也。 「敕」之異體字或作「 」,字見《康熙字典.攴部》:「 :《說文長箋》:〈石鼓文〉申敕敕字,訛作 。」左旁訛作「禿」,頗為離奇,其字形之演變難以考知,姑依《說文長箋》之說,定為「敕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