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471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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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力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hì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敕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攴部》:「:誡也。臿地曰敕。從攴、束聲。」隸書或訛作「」,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,按語云:「誡敕之敕,《說文》從攵從束、擊馬之乃從朿,本是兩字,後人訛為敕,又訛朿為來,轉轉相訛,遂以勞勑之勑為敕,而乃謂出于勑,從攵者力之變,尤為荒謬。」其說甚是。蓋「來」字隸書或作「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三五一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甲七九》)、「朿」字或作「」(《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》二八四頁引《馬王堆帛書老子.乙一九五上》「刺」字左偏旁),二者字形相近,故從「來」之字與從「朿」之字可以相訛,而從「朿」又與從「束」形近,是以「敕」一訛為「」,再訛為「𢽟」,又訛為「勑」也。 明乎此,則「敕」之異體字或作「勑」,可以無疑矣,字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史晨後碑〉,其「來」旁簡化作「来」,則「勑」字可以作「」,見《隸辨.入聲.職韻》引〈華山廟碑〉;《正字通.力部》亦云:「:同勑,俗省。舊註『俗勅字』,非。」既稱「舊註」云云,可以其時有此異體。據此,「」為「敕」之異體字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