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0764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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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.人部》。 《新編諸子集成二.荀子.王霸》。 ⇒「劻」之異體。 #「㑌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wāng ㈠kuāng #kuā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㈡ 「」,為「尪」之異體。「尪」字見《說文解字.尢部》,大徐本以為篆文作「」、古文作「」,而段注本則以為古文作「」、篆文作「」,以漢字之發展規律度之,段說為是,說詳「」字條。《說文.尢部》:「尢,也、曲脛人也。從大、象偏曲之形。……,篆文從。」(此依段注本,大徐本則曰:「,曲脛也。、古文從。」)今則省作「尪」。 「」字始見《龍龕手鑑.人部》,曰:「俗。去王、去誑二反。」未詳為何字之俗,且僅標其音而缺其義,然《荀子.王霸》:「是故百姓賤之如,惡之如鬼。」楊倞注:「字書無『』,蓋當為『』,病人也。」故《字彙.人部》「」字曰:「烏光切,音『汪』,與『』同。」按:「」即「尪」。「尪」從尢聲,「」從人匡聲,「匡」從匚聲,則「尪」、「」二字古音同。復次,「尪」從尢,即「大」之偏曲之形,大亦人也,與「從人義同,則「」、「尪」為一字之異體,非但文獻有據,字書有錄,且構字之旨亦可通,今既以「尪」為正字,則「」為其異體,信而有徵,故可收。 ㈠ ⇒「劻」之異體。 #「㑌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