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0764-001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鑑.平聲.唐韻》。 《字彙.尢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wā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,為「尪」之異體。「」字見《說文解字.尢部》,大徐本以為篆文作「」,古文作「」,而段注本則以為古文作「」,篆文作「」,曰:「尢,也,曲脛人也。從大、象偏曲之形。,篆文從。」(大徐本曰:「,曲脛也。,古文從。」)段氏注曰:「『篆文』,各本作『古文』,今正。『尢』者古文象形字,『」者小篆形聲字,此亦古文二,篆文之例,必取古文為部首者,以其屬皆從古文也。……本從聲,省作『尪』。」以漢字先象形後形聲,先無聲字後有聲字之發展規律度之,段說是也。「」字始見《字鑑.唐韻》,於「尪」字下曰:「俗作『』。」《字彙.尢部》竝同。按:「尪」字本從「尢」,其作「兀」者,當是省筆為之,不然,則是形近而訛者,此於傳鈔之際多有之,故曰「俗」是也。此字形變而字書收錄,為「尪」之異體有據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