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B00764-006 玉-02-06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龍龕手鑑.九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ㄨㄤ 漢語拼音 wāng 研 訂 者 蔡信發 內 容 「」,為「尪」之異體。「尪」字見《說文解字.尢部》,大徐本以為篆文作「」、古文作「」,而段注本則以為古文作「」、篆文作「」,以漢字之發展規律度之,段說為是,說詳「」字條。《說文.尢部》:「尢,也、曲脛人也。從大、象偏曲之形。……,篆文從。」(此依段注本,大徐本則曰:「,曲脛也。,古文從。」)今則省作「尪」。「」字僅見《龍龕手鑑.九部》,曰:「俗。烏光反,正作『尪』。」「」、「」僅右旁之「王」、「壬」橫撇筆勢之別耳,是為一字無疑。夫「」字左旁從「九」,「尪」字從「尢」,二者形近。本從「尢」而改從「九」,其因或有二:形近而誤,不然則為筆勢連筆之異,故字書以為「俗」是也。此字於字書雖為孤證,然省變之跡猶能得知,其為「尪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