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075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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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.至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輊」之異體。 「輊」,《字彙.車部》云:「支義切,音至。《詩.小雅》如輊如軒。朱氏曰:輊,車之覆而前也。軒,車之却而後也」。「」,《字彙.至部》云:「與輊同。車前重也。」《正字通.至部》「」,云:「同輊。本作,從為正。《毛詩》作輊,舊本訛作,非」。據此可知「」字或從「」字訛誤。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、《類篇.車部》皆以「」或作「輊」、「」。亦知其關聯。 「」與「輊」同,收為異體可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