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075-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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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車部.字》。 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 #「𨎐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ì #zhì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輊」之異體。 「」,《說文解字.車部》云:「抵也,從車埶聲。陟利切」。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、《類篇.車部》字作「」,並引《說文》抵也。陟利切。可知「」、「」當指同字。《說文》作「」,抵也。《玉篇零卷.車部》引《毛傳》輊,至也。又《玉篇.車部》,注云:「竹利切。前頓曰,後曰軒。輊同上。」則「」與「輊」皆有抵至之義。又據字書,「」與「輊」同,《說文》作「」,後之字書多作「」,因書寫而體異。「」、「」、「輊」同,故亦收「」為「輊」之異體。 #「𨎐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