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583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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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俗書刊誤.卷一.平聲.侵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qín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琹」為「琴」之異體。《俗書刊誤.卷一.平聲.侵韻》:「琴,俗作琹,非。」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:「琹、、琴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玉部》:「琹、琴之俗字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木部》:「琹,同琴。《中華大字典.玉部》:『琹,琴俗字。』《太平寰宇記.大秦國》:『其殿以琹瑟為柱,黃金為地,象牙為門扇,香木為棟梁。』明曹荃〈刻初唐四子集序〉:『嗟乎!人琹俱亡,昔人所痛。』清王大海《海島逸志.聞見錄.丹六》:『有形如琹者,其音鏗鏘可聽,頗有大雅之風。』」按《俗書刊誤》既以琹為琴之俗字,故今以為「琴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