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499-001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牛部》。 《廣韻.平聲.脂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í |
研 訂 者 | 黃沛榮 |
內 容 | 「犂」為「犁」之異體。犁,《說文解字.牛部》作「」,云:「耕也。從牛黎聲。」段注:「按耒部耕訓,是耕二字互訓,皆謂田器。」又云:「郎奚切,十五部。俗省作犂。」《玉篇.牛部》即作「犂」字,云:「力兮切。耕具。」按:此字見於《廣韻.平聲.脂韻》、《集韻.平聲.脂韻》、《龍龕手鑑.牛部》、《字彙.牛部》、《正字通.牛部》等,其為「犁」之異體,可無疑問,唯其致異之由,則有三種可能:一、段說既云「俗省」,即謂省「黍」為「禾」。二、「」字從牛、黎聲,「犂」字則從牛、聲。「」即「利」字。三、「」字從牛、黎聲,「犂」字則從牛、黎省聲。三說皆可通,而以後說為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