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499-008 牛-15-19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集韻.平聲.脂韻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ㄌㄧˊ 漢語拼音 lí 研 訂 者 黃沛榮 內 容 「」為「犁」之異體。犁,《說文解字.牛部》作「」,云:「耕也。從牛黎聲。」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牛部》:「按耒部耕訓,是耕二字互訓,皆謂田器。」又云:「郎奚切,十五部。俗省作犂。」此字既從牛、黎聲,而形聲字之結體方式,大多為左義右聲,故「」形實即「」字之稍變,見於《集韻.平聲.脂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牛部》等書,故應收為「犁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