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111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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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máng ⑵mé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氓」之異體。「氓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民部》:「民也。從民亡聲,讀若盲。」字或有二音:➀ 「」字僅見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,以為「氓」之異體。按:「氓」者,段注曰:「自他歸往之民,則謂之氓,故字從民亡。」遷徙歸往而為民,則居之以土、以田,故字改從民田會意,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「願受一廛而為氓。」注:「廛、居也。」《周禮.地官.載師》:「以廛里任國中之地。」鄭注:「廛里者,若今云邑里居矣,廛、民居之區域也,里、居也。」此即農業社會,居之以為民,耕田以為食也,則字雖易形聲為會意,然音義無改,「」為「氓」之異體信然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