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490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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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廣韻.上聲.語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uǒ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所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斤部》:「所,伐木聲也。從斤戶聲。《詩》曰:伐木所所。」《隸辨.上聲.語韻》:「、〈史晨奏銘〉:『冝特加。』」《廣韻.上聲.語韻》:「所,《說文》云:『伐木聲也。』《詩》曰:『伐木所所。』又處所也。《詩》曰:『獻于公所。』,俗。」《四聲篇海.一部》:「,音所,字比同俗用也。」按篆文所隸變為,將戶上短橫拉長,橫下斤字上撇為橫所併,只剩形,左旁戶變而為,故乃有〈史晨奏銘〉之形,乃今形之所自出,故定作「所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