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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󰏴󰏳󷈀󰫝󱹠󹀍󰋾󷈊󰏲󰏽󰏼󰏹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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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A00232-001 󰏲 人-11-13
注  音 ㄕㄤ
漢語拼音 shāng
研 訂 者 李添富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傷」之異體。傷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創也。從人手寫字省聲。」隸變作「傷」。《字鑑.平聲.陽韻》云:「傷,尸羊切。說文:創也,從人手寫字省聲。中從旦,俗作手寫字。」按「旦」,《說文解字.旦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明也。從日見一上;一,地也。」隸變作「旦」,《偏類碑別字.日部.傷字》引〈魏任城文宣王太妃馮墓誌〉作「且」;又「昜」,《說文解字.勿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開也。從日一勿。」桂氏《說文句讀》以為:「當作從旦勿。」而石刻《五經文字.勿部》云:「昜,音陽,字書本從日下一從勿,凡字從昜者皆放此。」可知「旦」字因書寫關係,或有作「且」者;而「昜」字亦隨之而變作「手寫字」,從「昜」,從「手寫字」之字亦可作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;故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人部》等「傷」字皆書作「手寫字」;《正字通.人部》正字作「傷」,而其小字註語則多作「手寫字」。因此,「手寫字」字可收為「傷」之異體。

異 體 字 A00232-002 󰏳 人-04-06
注  音 ㄕㄤ
漢語拼音 shāng
研 訂 者 李添富
內  容

「伤」為「傷」之異體。傷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創也。從人手寫字省聲。」隸變作「傷」,或書作「手寫字」。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人部》引〈通俗小說〉作「伤」,大陸《簡化字總表.第一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人部》、《學生簡體字字典.人部》、《海峽兩岸簡體字研究.國共先後所頒佈的簡體字簡化字異同對照一覽表》皆以「伤」為「傷」之簡化字;《中日朝漢字字形對照.六畫》亦以「伤」為「傷」字,故「伤」字可收為「傷」之異體。

異 體 字 A00232-003 󰏴 人-04-06
注  音 ㄕㄤ
漢語拼音 shāng
研 訂 者 李添富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傷」之異體。傷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創也。從人手寫字省聲。」隸變作「傷」,或書作「手寫字」,或簡作「伤」。《海峽兩岸簡體字研究.國共先後所頒佈的簡體字簡化字異同對照一覽表》引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教育部第一一四○○號令頒行之第一批簡體字作「手寫字」。因「手寫字」字係屬教育部明令公佈之簡體,故可收為「傷」字之異體。

異 體 字 A00232-016 󰏼 彳-10-13
注  音 ㄕㄤ
漢語拼音 shāng
研 訂 者 曾榮汾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傷」之異體。傷之小篆作手寫字,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云:「創也。從人手寫字省聲。」楷化後標準字體作「傷」。右旁或作「手寫字」,左旁或作「彳」。考文獻上,人旁與彳旁時見相混,如:「佻」或作「手寫字」、「伏」或作「手寫字」等。然則,傷亦可作「手寫字」。《碑別字新編.十三畫》引〈魏世宗嬪李氏墓誌〉即作「手寫字」。文獻既然有據,收為異體可也。此形亦見其他衍異之形,如:手寫字手寫字,演變之理概同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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