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232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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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海峽兩岸簡體字研究.國共先後所頒佈的簡體字簡化字異同對照一覽表》:「傷」作「」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ā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傷」之異體。傷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作「」,云:「創也。從人省聲。」隸變作「傷」,或書作「」,或簡作「伤」。《海峽兩岸簡體字研究.國共先後所頒佈的簡體字簡化字異同對照一覽表》引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教育部第一一四○○號令頒行之第一批簡體字作「」。因「」字係屬教育部明令公佈之簡體,故可收為「傷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