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 」為「傷」之異體。傷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作「 」,云:「創也。從人 省聲。」隸變作「傷」。《字鑑.平聲.陽韻》云:「傷,尸羊切。說文:創也,從人 省聲。中從旦,俗作 。」按「旦」,《說文解字.旦部》作「 」,云:「明也。從日見一上;一,地也。」隸變作「旦」,《偏類碑別字.日部.傷字》引〈魏任城文宣王太妃馮墓誌〉作「且」;又「昜」,《說文解字.勿部》作「 」,云:「開也。從日一勿。」桂氏《說文句讀》以為:「當作從旦勿。」而石刻《五經文字.勿部》云:「昜,音陽,字書本從日下一從勿,凡字從昜者皆放此。」可知「旦」字因書寫關係,或有作「且」者;而「昜」字亦隨之而變作「 」,從「昜」,從「 」之字亦可作「 」、「 」;故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人部》等「傷」字皆書作「 」;《正字通.人部》正字作「傷」,而其小字註語則多作「 」。因此,「 」字可收為「傷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