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錄字編輯體例
編輯體例-分例(三)
乙、分例
一、字形編輯體例
(三)附錄字編輯體例
本字典所謂「附錄字」,指異體與正字關係疑而待考者,仍置於各該正字下。編輯體例如下:
*體例說明
- 字形
逕依文獻字形收錄。
- 字號
為編輯過程收錄該字形之流水序號。
- 部首筆畫屬性
逐字附上部首、部首外筆畫數及總筆畫數。
- 音讀
隨正字取音,不另注音。
- 文獻引錄原則
附錄字除列出其字形來源外,另依處理之不同情形分別以下列用語描述之:
(1)未能確定為某字之異體,曰:「待考。」
例一:A00849-036
(2)現代文獻引錄之字形,經還原原始資料而未見,曰:「還原未見,待考。」
例一:A00849-027-3
(3)文獻引錄今人校錄之版本字形,曰: 「其字形經改易,待考。」
例一:A03272-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