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784-001 𠌷 人-11-13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五經文字.人部》。 ▲「」字詞性為動詞時,為「執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ㄓˊ 漢語拼音 zhí 研 訂 者 張文彬 內 容 「」為「執」之異體。音ㄓˊ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云:「,捕罪人也。從丮,從,亦聲。之入切。」今音ㄓˊ。《五經文字.人部》云:「,與執同。見《禮記》注。」《正字通.人部》云:「,俗字。」「」即「執」字。顧氏補刊本《集韻.入聲.緝韻》:「,執事者。通作執。」則「執」本動詞,「」為名詞,唯後世應用,以「執」包「」。故可訂「」為「執」之部分異體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