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5924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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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類篇.鬲部》。 《字彙.鬲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āng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鬺」之異體。鬺,《字彙.鬲部》:「尸羊切,音商,煮也。〈史漢武帝紀〉禹收九牧之金,鑄九鼎,皆嘗鬺烹。」《類篇.鬲部》「鬺」下云:「尸羊切。《說文》煮也。或作鬺。」《字彙.鬲部》收「」字,注以為同「鬺」。《正字通.鬲部》收「字,注云:「俗鬺字。」按:鬺字從鬲,聲;字從鬲,商聲,音義相同。今既定鬺為正字,故「」當為「鬺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