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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B05924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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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āng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鬺」之異體。鬺,《字彙.鬲部》:「尸羊切,音商,煮也。〈史漢武帝紀〉禹收九牧之金,鑄九鼎,皆嘗鬺烹。」《類篇.鬲部》「鬺」下云:「尸羊切。《說文》煮也。或作鬺。」《字彙.鬲部》收「」字,注以為同「鬺」。《正字通.鬲部》收「字,注云:「俗鬺字。」按:鬺字從鬲,聲;字從鬲,商聲,音義相同。今既定鬺為正字,故「」當為「鬺」之異體字。 |
異 體 字 | B05924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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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āng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鬺」之異體。鬺,《字彙.鬲部》:「尸羊切,音商,煮也。〈史漢武帝紀〉禹收九牧之金,鑄九鼎,皆甞鬺烹。」《正字通.鬲部》「」下云:「鬺本字。《說文》,煮也。古鼎銘文作。」《康熙字典.鬲部》「」下云:「《說文》煮也。《玉篇》同鬺,亦作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鬲部》下云:「與同。《集韻》,或作。」按:《玉篇》《集韻》不見「」字,從鬲、將聲;依《正字通》之說,鬺字古確有作「」形者,故「」當為「鬺」之異體字。 |
異 體 字 | B05924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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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āng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鬺」之異體。鬺,《字彙.鬲部》:「尸羊切,音商,煮也。〈史漢武帝紀〉禹收九牧之金,鑄九鼎,皆甞鬺烹。」,《玉篇.鼎部》:「式羊切,煮也。」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「」下云:「《說文》煮也。或作。」《類篇.鬲部》說同。《四聲篇海.鬲部》部下收「鬺」,以為同字;同書「鼎部」下收「」,注云:「亦作」。按:為鬺之異體,今既定「鬺」為正字,字從鼎、將聲,音義與「鬺」皆同,故「」當為「鬺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