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448-001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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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廣韻.去聲.霽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ì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隸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隶部》:「隸、附箸也。從隶、柰聲。,篆文隸從古文之體。」《廣韻.去聲.霽韻》:「隸,僕隷,隸,上同,俗作。」《隸辨.去聲.霽韻》:「,〈楊君石門頌〉:『司校尉』按《說文》作隸,從隶從柰。《九經字樣》云:『《周禮》女子入于舂稾,男子入于罪,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。又,象人手也。經典相承作隷已久,不可改正。』其說與《說文》不同,未詳何據,諸碑隸皆作,無從隶者。《字原》載〈王純碑〉隸字從隶。碑本作,《字原》誤也。,〈魯峻碑額〉:『司校尉』。」按《廣韻》字,實自隸書「」形變而來,又字上部結體稍緊,則形似入字,故乃變而為。故今定作「隸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