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824-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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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舌部》。 《玉篇.舌部.字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huà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」之隸省者。 「」字始見《龍龕手鑑.舌部》,曰:「古文,音『話』。」《玉篇.舌部》則曰:「古文『話』。」 按:「話」從言,「直言曰言」,言須以舌為之;「舌」為「在口所以言、別味者也」,則從言與從舌義可通。「」從三舌,易「言」為「」,示言之多也,其為「話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