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824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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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舌部》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」。 #「舙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huà #huà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」之隸省者。 「」字始見《龍龕手鑑.舌部》,以為「」之俗。「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」之於「」,俱從三舌,僅形構位置上下與並列之異耳,其實一也,故《字彙.舌部》曰:「,同『話』。」是為「話」之異體無疑,故可收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」。 #「舙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