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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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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A03824-001 言-07-14
注  音 ㄏㄨㄚˋ
漢語拼音 huà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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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

手寫字」字見《說文解字.言部》,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大徐本《說文》曰:「合會善言也。從言手寫字聲。」(段注本作「會合善言也」)楷定作「手寫字」,亦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。

手寫字」之金文作「手寫字」(《金文編.卷二.姑囗句手寫字》。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》「囗」作「馮」),形與「舌」近,隸變則混而不別,故段玉裁曰:「凡『手寫字』聲字,隸變皆為『舌』,如『括』、『刮』之類。」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亦曰:「《說文》從『手寫字』,手寫字音滑,非從『舌』。」而以「話」乃「隸省」者也,此言得之。據此,則本當以「手寫字」為正字,今則反以習作「話」為正,則「手寫字」為其異體也,故可收。

異 體 字 A03824-002 言-13-20
注  音 ㄏㄨㄚˋ #⑴ㄏㄨㄟˋㄒㄧㄝˋ
漢語拼音 huà #⑴huì ⑵xiè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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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手寫字」之隸省者。「手寫字」為「手寫字」之籀文之楷定者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言部》:「手寫字,合會善言也。從言手寫字聲。……手寫字,籀文手寫字從會。」(段注本作「會合善言也」,籀文作「手寫字」)《玉篇零卷.言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曰:「《說文》籀文『話』字也。」其後諸字書均作「手寫字」,故《正字通.言部》曰:「手寫字,籀文『手寫字』。『話』、『手寫字』、『手寫字』同。」其為「話」之異體,信而有徵,故可收。

#「手寫字」另兼正字。



#「譮」另兼正字
異 體 字 A03824-004 A03824-004 舌-12-18
注  音 ㄏㄨㄚˋㄏㄨㄚˋ
漢語拼音 huà #huà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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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手寫字」之隸省者。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龍龕手鑑.舌部》,以為「手寫字」之俗。「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手寫字」之於「手寫字」,俱從三舌,僅形構位置上下與並列之異耳,其實一也,故《字彙.舌部》曰:「手寫字,同『話』。」是為「話」之異體無疑,故可收。

◎「手寫字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手寫字」。



#「舙」另兼正字
異 體 字 A03824-005 口-06-09
注  音 ㄏㄨㄚˋㄍㄨㄚˋ #⑴ㄍㄨㄚㄏㄨㄞˋ
漢語拼音 ㈡huà ㈠guā ㈢shì #⑴guā ⑵huài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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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咶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手寫字」之隸省者。

「咶」為「話」之異體,始見《集韻.去聲.禡韻》,曰:「『話咶』,言也,或從口。」《類篇.口部》如之。按:字從口與從言義同,如「嘖」之或體作「謮」、「詠」之或體作「咏」是也。據此,則「咶」為「話」之異體無疑,故可收。

#「」另兼正字。

⇒「聒」之異體

⇒「舐」之異體



#「咶」另兼正字
異 體 字 A03824-006 󵠛 言-06-08
注  音 ㄏㄨㄚˋ
漢語拼音 huà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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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手寫字」之隸省者。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言部》引〈目連記〉。按:「言」之草書或作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諸形(見《草書大字典.言部》),則「手寫字」字當是書寫筆勢之簡省者,書家皆習之,是為「話」之異體可信,故可收。

異 體 字 A03824-007 言-08-15
注  音 ㄏㄨㄚˋㄏㄨㄟˋㄏㄨㄞˋ
漢語拼音 ㈠huà ㈡huì #huài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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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諙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手寫字」之隸省者。

「諙」字始見《玉篇.言部》,曰:「『手寫字』,許戒切,怒聲也。籀文作『諙』。」此與「手寫字」之籀文「手寫字」形同而義異,非是一字也。「諙」為「話」之異體,《字彙補.言部》間接言之,曰:「同『手寫字』。」按:「手寫字」字見《龍龕手鑑.言部》,以為「話」之或體。「諙」既同「手寫字」,則亦為「話」之異體也。此字下從「日」,與「話」之本字「手寫字」從「口」形近,當是傳鈔時增筆而訛者也。雖是誤字,然字書有據,故可收。

#「」另兼正字。

⇒「譮」之異體



#「諙」另兼正字
異 體 字 A03824-008 󵠜 言-06-13
注  音 ㄏㄨㄚˋ
漢語拼音 huà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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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手寫字」之隸省者。

「舌」依篆文(手寫字)從「干」作,俗誤作「千」,然《正字通.言部》從干作「手寫字」,其嚴謹可見。今既以「話」為正字,則「手寫字」為其異體矣,故可收。

異 體 字 A03824-009 𦧵 舌-12-18
注  音 ㄏㄨㄚˋ
漢語拼音 huà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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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為「手寫字」之隸省者。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龍龕手鑑.舌部》,曰:「古文,音『話』。」《玉篇.舌部》則曰:「古文『話』。」

按:「話」從言,「直言曰言」,言須以舌為之;「舌」為「在口所以言、別味者也」,則從言與從舌義可通。「手寫字」從三舌,易「言」為「手寫字」,示言之多也,其為「話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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