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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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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
異 體 字 A03824-001 言-07-14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說文.言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ㄏㄨㄚˋ
漢語拼音 huà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話」之異體。「話」字始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,曰:「善言也。」

手寫字」字見《說文解字.言部》,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大徐本《說文》曰:「合會善言也。從言手寫字聲。」(段注本作「會合善言也」)楷定作「手寫字」,亦見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。

手寫字」之金文作「手寫字」(《金文編.卷二.姑囗句手寫字》。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》「囗」作「馮」),形與「舌」近,隸變則混而不別,故段玉裁曰:「凡『手寫字』聲字,隸變皆為『舌』,如『括』、『刮』之類。」《新加九經字樣.言部》亦曰:「《說文》從『手寫字』,手寫字音滑,非從『舌』。」而以「話」乃「隸省」者也,此言得之。據此,則本當以「手寫字」為正字,今則反以習作「話」為正,則「手寫字」為其異體也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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