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469-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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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說文.艸部》。
▲此字音讀為 #「皁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ào #zào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皁」為「草」之異體。按《說文解字.艸部》「草」字下徐鉉等曰:「俗以此為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為黑色之皁。按樂實可以染帛為黑色,故曰草。通用為草棧字。今俗書皁,或從白從十,或從白從七,皆無意義,無以下筆。」段玉裁注曰:「徐州人謂櫟為杼,或謂之栩,其子為皁。或言皁斗,其殼為汁,可以染皁,今京洛、河內多言杼汁,或云橡斗。按草斗之字俗作皁、作皂、於六書不可通。」然則「草」本櫟實,自用以為艸木字,乃另造「皁」字以還櫟實字。然則「草」、「皁」為古今字,故「皁」可為「草」之異體。惟只限於「草斗」字,與借為「艸木」義之「草」無涉。 #「皁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