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469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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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上聲.皓韻》。 ⇒「竹」之異體。 #「艸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cǎo ㈠zhú #cǎo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㈡ 「艸」為「草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艸部》:「,草斗,櫟實也。一曰象斗。從艸,早聲。」《金石文字辨異.上聲.皓韻》「草」字下云:「艸,漢無極山碑:鳥獸艸木。按《說文》:艸,百卉也。從二屮。」《集韻.上聲.皓韻》:「艸、草、屮,采早切。《說文》:百芔也。從二屮。或作草、屮。」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畫》引〈嶺南逸事〉「草」作「艸」。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:「艸、草。以上古文。」《古今正俗字詁》:「艸,艸、百芔也。從二屮,為艸之總名也。引申為艸稿、艸具之用。艸木字當從此作。今多以草字淆之,誤。」《字辨.體辨一》:「艸、草,《說文》作艸,經典承作草。上列者為正。」按依《說文》,「艸」為艸木,「草」為櫟實,段玉裁注云:「俗以草為艸。」於是「草」為正字,「艸」遂為異體矣。 #「艸」另兼正字。 ㈠ ⇒「竹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