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3037-003 簮 竹-12-18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干祿字書.平聲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ㄗㄢ ⑵ㄗㄣ 漢語拼音 ⑴zān ⑵zēn 研 訂 者 蔡信發 內 容 「」為「簪」之異體。「簪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,首筓也。從儿、匚象形。簪,俗,從竹從朁。」今則俗行而正廢矣。「」字見《干祿字書.平聲》,以為「簪」之俗字,《龍龕手鑑.竹部》並同。按:「簪」字上作「」,而「旡」與「夫」形近,故乃訛誤,則「」字當是形近而俗省者,其為「簪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