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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A02752-011A02752-005A02752-010󳹯󳹭󳹮󳹬󳹩󳹫󳹪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752-005 A02752-005 木-10-14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正字通.皿部》。

◎「手寫字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槃」。



#「槃」另兼正字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ㄆㄢˊㄆㄢˊ
漢語拼音 pán #pán
研 訂 者 王初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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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本為「盤」之本字,隸定以「盤」為正字,「手寫字」字仍並行而不廢。《說文.木部》云:「手寫字:承槃也,從木般聲,薄官切。手寫字,古文從金;手寫字,籀文從皿。」篆文隸變為「手寫字」,古文隸變為「手寫字」,籀文隸變為「盤」。《玉篇.木部》曰:「手寫字:步干切,器也。或作盤,手寫字。」《正字通.皿部》云:「盤:蒲桓切,畔平聲,盛物器;或木、或錫銅為之,大小淺深方圓不一。浴器亦曰盤。通作手寫字手寫字,俗省作柈。」是知「盤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本一字。段注本《說文.木部》於「籀文從皿」下云:「今字皆作盤。」後世既以「盤」為正字,而《古今正俗字詁》於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下謂:「本一字也,今多從籀,經傳閒有用古篆者。」故「手寫字」字仍收為正字,亦為「盤」之異體字。

 

◎「手寫字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槃」。



#「槃」另兼正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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