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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󱻨󱻰󱻧󱻦󱻠󱻳󱻫󱻲󱻥󱻯󱻭󱻪󱻶󱻬󱻢󱻡󱻷󱻣󱻩󱻱󱻤𢽠𢽡󱻵󱻮𢾷󱻴𧗲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1303-001 彳-11-14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龍龕手鑑.彳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ˇㄓㄥ
漢語拼音 ⑴zhǐ ⑵zhēng
研 訂 者 周小萍
內  容

「徴」為「徵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壬部》篆作「手寫字」,云:「召也,從壬從微省。陟陵切。」

《龍龕手鑑.彳部》收「徴」,云:「陟里、陟陵二反。召也,明也,成也,虛也,證也,又姓。」

考《隸辨.平聲.蒸韻》引〈史晨奏銘〉「手寫字」,則此「徴」字當從隸省楷化而得,《說文》楷作「徵」,今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徵形多作徴」。故收「徴」為「徵」之異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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