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303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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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彳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zhǐ ⑵zhēng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徴」為「徵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壬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召也,從壬從微省。陟陵切。」 《龍龕手鑑.彳部》收「徴」,云:「陟里、陟陵二反。召也,明也,成也,虛也,證也,又姓。」 考《隸辨.平聲.蒸韻》引〈史晨奏銘〉「」,則此「徴」字當從隸省楷化而得,《說文》楷作「徵」,今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徵形多作徴」。故收「徴」為「徵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