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1303-001 徴 彳-11-14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龍龕手鑑.彳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ㄓˇ ⑵ㄓㄥ 漢語拼音 ⑴zhǐ ⑵zhēng 研 訂 者 周小萍 內 容 「徴」為「徵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壬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召也,從壬從微省。陟陵切。」《龍龕手鑑.彳部》收「徴」,云:「陟里、陟陵二反。召也,明也,成也,虛也,證也,又姓。」考《隸辨.平聲.蒸韻》引〈史晨奏銘〉「」,則此「徴」字當從隸省楷化而得,《說文》楷作「徵」,今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徵形多作徴」。故收「徴」為「徵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