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291-0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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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.見部》。 ⇒「㝵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⑴ |
漢語拼音 | ㈠⑴dé ⑵de ⑶dǎi ⑷děi ㈡⑴dé ⑵ài |
研 訂 者 | 張文彬 |
內 容 | ㈠ 「䙷」為「得」之異體。音➀ 《集韻.入聲.德韻》:,古省作䙷,或作得。今作得,則䙷為得之古文。 《字彙.見部》:「䙷,古文得字。」《正字通.見部》:「䙷,同得。」 按:「䙷」為「得」之古文,已見栽於《說文》,《說文》「䙷」篆凡兩出,一見於「見」部,義為「取」;一見於「彳」部,為得之古文,義為行有所得。蓋古字先有「」(䙷),義為得取,其後行有所得義乃就「」加「彳」而成「得」,得遂包義而專行。 ㈡ ⇒「㝵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