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291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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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入聲.德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dé ⑵de ⑶dǎi ⑷děi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得」之異體。「得」,《說文解字.彳部》云:「,行有所得也,從彳䙷聲。」隸變作「」,隸定作「得」。《五經文字.彳部》曰:「、得:上《說文》,下《石經》。」《集韻.入聲.德韻》云:「、䙷、、得:《說文》:『行有所得也。』古省,或作、得。」《字彙補.彳部》謂:「:得本字,古又作、䙷。」謹按:「」既為「得」之本字,自可收為「得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