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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0331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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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fēn ⑵fè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分」之異體。分,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作「」,云:「別也。從八從刀。刀以分別物也。」隸變作「分」,或作「」。《敦煌俗字譜.刀部》、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刀部》引〈太平樂府〉作「」,《中華字海.人部》亦引《敦煌俗字譜》謂「」同「分」。故「」字可收為「分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331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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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fēn ⑵fè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分」之異體。分,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作「」,云:「別也。從八從刀。刀以分別物也。」隸變作「分」,或作「」。《隸辨.平聲.文韻》引〈曹全碑〉、《敦煌俗字譜.刀部》、《干祿字書.平聲》、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刀部》引〈嬌紅記〉、《中國書法大字典.刀部》引〈蕭憺碑〉皆作「」。故「」字可收為「分」字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331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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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㈠⑴ |
漢語拼音 | ㈠⑴fēn ⑵fèn ㈡chuā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分」之異體。分,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作「」,云:「別也。從八從刀。刀以分別物也。」隸變作「分」,或作「」。《漢隸字源.平聲.文韻》作「」,而《隸辨.平聲.文韻》引〈劉熊碑〉作「」,疑皆係「分」字之訛變。「」字既於字書有據,故可收為「分」字之異體。 ㈡ ⇒「刅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331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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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fēn ⑵fè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分」之異體。分,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作「」,云:「別也。從八從刀。刀以分別物也。」隸變作「分」,或作「」。《中國書法大字典.刀部》引〈李靖碑〉。作「」,《佛教難字字典.刀部》亦云「分」字或作「」,故知「分」字或書作「」,而「」字可收為「分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