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505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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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首卷.從古》。 ▲此字釋義為艸名時,為「菴」之異體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庵」。 #「庵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ān #ān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菴」之異體。《正字通.艸部》:「菴,烏甘切,音諳。菴,艸名,一名覆閭,生川谷道旁,葉似菊,稍薄,多細丫,面背皆青,高四五尺,莖白色如艾而粗,八九月開細花,淡黃色,結實如艾,實中有細子,十月采實陰乾用。……又草舍曰菴,漢皇甫規入菴廬巡視,三軍感悅。釋氏結草木為廬亦曰菴,一作,《集韻》贅作。《韻會》引王氏曰:古作菴。隋唐以來,俗作。舊註菴古字,並非。……本作,省作菴,《說文》無字,古篆或作,或借弇。〈石鼓文〉作,元人有止印章,菴作盦,《玉篇》皿部盦訓覆蓋,按盦從皿借為菴舍字,非。或又曰:菴,草,以其可覆得名。按草可覆舍者非一,未嘗皆得菴名。之借菴,音義相通也。」《彙音寶鑑.甘上平聲》:「,艸舍廟。菴,同上。」按菴二字,音義互通,然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、《康熙字典》分別獨立為正字。在「菴,艸名」一義,當以「菴」為正字,「」為異體;在「庵廟、廬舍」義上,則「」為正字,「菴」為異體,今在「艸名」一義上,以「」為「菴」之異體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庵」。 #「庵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