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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A03505-002󵂪󵂩󵂫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3505-002 A03505-002 广-08-11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正字通.首卷.從古》。

▲此字釋義為艸名時,為「菴」之異體。

◎「手寫字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庵」。



#「庵」另兼正字
研訂說明
注  音
漢語拼音 ān #ān
研 訂 者 陳新雄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菴」之異體。《正字通.艸部》:「菴,烏甘切,音諳。菴手寫字,艸名,一名覆閭,生川谷道旁,葉似菊,稍薄,多細丫,面背皆青,高四五尺,莖白色如艾而粗,八九月開細花,淡黃色,結實如艾,實中有細子,十月采實陰乾用。……又草舍曰菴,漢皇甫規入菴廬巡視,三軍感悅。釋氏結草木為廬亦曰菴,一作手寫字,《集韻》贅作手寫字。《韻會》引王氏曰:古作菴。隋唐以來,俗作手寫字。舊註菴古手寫字字,並非。……本作手寫字,省作菴,《說文》無手寫字字,古篆或作手寫字,或借弇。〈石鼓文〉作手寫字,元人有止手寫字印章,菴作盦,《玉篇》皿部盦訓覆蓋,按盦從皿借為菴舍字,非。或又曰:菴,手寫字草,以其可覆手寫字得名。按草可覆舍者非一,未嘗皆得菴名。手寫字之借菴,音義相通也。」《彙音寶鑑.甘上平聲》:「手寫字,艸舍手寫字廟。菴,同上。」按菴手寫字二字,音義互通,然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、《康熙字典》分別獨立為正字。在「菴手寫字,艸名」一義,當以「菴」為正字,「手寫字」為異體;在「庵廟、廬舍」義上,則「手寫字」為正字,「菴」為異體,今在「艸名」一義上,以「手寫字」為「菴」之異體。

◎「手寫字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庵」。



#「庵」另兼正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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