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887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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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米部.字》。 《俗書刊誤.卷一.平聲.陽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uāng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粧」為「妝」之異體。妝,《說文解字.女部》:「,飾也。從女,牀省聲。」《玉篇.米部》「」下云;「側牀切,飾也。亦作粧。」「」即「妝」字,見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。《俗書刊誤.平聲.陽韻》「妝」下云:「俗作粧,非。」《字彙.女部》妝下云:「從女,牀省聲。《六書正譌》俗作粧,非。」《增廣字學舉隅.卷二.正譌》「妝」下收「粧」,以為俗體。《異體字手冊,六畫》以「粧」為「妝」之俗字;《漢語大字典.米部》「粧」下亦云:「同妝。」按:「莊」之俗體作「庄」(見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艸部》引〈通俗小說〉〈嶺南逸事〉),粧為從米,庄聲之後起俗體形聲字,依文獻所記,「粧」當為「妝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