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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𡞓𤖩󱐨󱐪󱐦󱐩󱐧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0887-003 米-06-12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玉篇.米部.手寫字字》。

俗書刊誤.卷一.平聲.陽韻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ㄓㄨㄤ
漢語拼音 zhuāng
研 訂 者 金周生
內  容

「粧」為「妝」之異體。妝,《說文解字.女部》:「手寫字,飾也。從女,牀省聲。」《玉篇.米部》「手寫字」下云;「側牀切,飾也。亦作粧。」「手寫字」即「妝」字,見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。《俗書刊誤.平聲.陽韻》「妝」下云:「俗作粧,非。」《字彙.女部》妝下云:「從女,牀省聲。《六書正譌》俗作粧,非。」《增廣字學舉隅.卷二.正譌》「妝」下收「粧」,以為俗體。《異體字手冊,六畫》以「粧」為「妝」之俗字;《漢語大字典.米部》「粧」下亦云:「同妝。」按:「莊」之俗體作「庄」(見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艸部》引〈通俗小說〉〈嶺南逸事〉),粧為從米,庄聲之後起俗體形聲字,依文獻所記,「粧」當為「妝」之異體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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