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088-004-2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人部》。 ▲此字釋義為仿效時,為「仿」之異體。 #「倣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fǎng #fǎng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倣」為「仿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云:「,相似也。從人,方聲。妃罔切。,籀文仿從丙。」按「倣」字初見於《玉篇.人部》,云:「倣,甫罔切,倣學也。」《廣韻.上聲.養韻》:「倣,學也。」《集韻.上聲.養韻》:「放倣方,效也。或從人,亦作方。」《龍龕手鑑.人部》云:「倣,方罔反,倣學也。」其詞性應屬動詞。「仿」義為「相似」,詞性應為副詞。但以倣效即可相似,且仿、倣二字音又同,故「倣效」或亦作「仿效」,「模仿」或亦作「模倣」。故《正字通.人部》云:「倣,妃罔切,音紡。傚也,依也。通作仿。」而《學生簡體字字典.人部》、《字辨.體辨一》等並同。於是「倣」乃成為「仿」之異體。然亦只限於「仿效」義,至於「仿佛」,則不可作「倣佛」。 #「倣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