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6209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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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𠑗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quán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鸛」之異體。 《集韻.平聲.仙韻》:「,逵員切。鵒,名。或作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鳥部》引《集韻》「」作「」,「」作「鸛」。按,此形《廣韻.平聲.仙韻》作「」,《四聲篇海.鳥部》作「」,《康熙字典.鳥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鳥部》皆作「」。今以《中文大辭典.鳥部》「」形合乎標準字體,故取之。按:「鸛」蓋「」之省體,《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以「鸛」為正字,故收「」為「鸛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