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 」為「鸛」之異體。鸛,一、音ㄍㄨㄢˋ,同「雚」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鳥部》:「 ,雚爵也。從雈,吅聲。」注:「爵,當作雀。雚,今字作鸛。鸛雀乃大鳥,各本作小爵,誤。」《廣韻.去聲.換韻》:「雚,雚雀 。 ,上同。」二、音ㄏㄨㄢ, 專,鳥名。《集韻.平聲.桓韻》:「 ,呼官切。 專,鳥名。」三、音ㄑㄩㄢˊ,鸛鵒,鳥名,亦作 鵒。《集韻.平聲.仙韻》:「 ,逵員切。![手寫字](/rbt/sword/swordb/sb06209/002_a.jpg) , 名。或作 。」「 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鳥部》篆作「 」,云:「 專,畐蹂,如 短尾,射之銜矢射人。從鳥,雚聲。」注:「《釋鳥》作鸛鷒、鶝鶔。《廣韻》作鸛鷤。」《龍龕手鑑.鳥部》:「 、 ,音歡,![手寫字](/rbt/sword/swordb/sb06209/001_d.jpg) (當作 )。又音貫, 雀也。二同。」是「 」同「 ,音ㄏㄨㄢ時,則為「![手寫字](/rbt/sword/swordb/sb06209/001_d.jpg) 」之「 」之異體;音ㄍㄨㄢˋ時,則為「 雀」之「 之異體。《中文大辭典.鳥部》:「鸛,與 同。《中華大字典》:『鸛,《說文》書作 。』」則「 」作「鸛」,「 」作「 」,以其合乎標準字體,故取之。按:「鸛」與「 」乃偏旁易位所形成之異體,如「部」作「陪」之類。故「 」可收為「鸛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