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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𢮧󸄡𢍁𢌿

說 明

異 體 字 B02721-004 𢍁 田-03-08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



#「𢍁」另兼正字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ㄅㄧˋㄑㄧˊ
漢語拼音 bì #qí
研 訂 者 王初慶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畀」之異體。「畀」《說文解字.丌部》曰:「手寫字,相付與之約在閣上也。從丌田聲,必至切。」「手寫字」,《說文解字.丌部》云:「手寫字,與也,從廾由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『晉人或以廣墜,楚人手寫字之。』黃顥說:『廣車陷,楚人為舉之。』杜林以為騏麟字。渠記切。」二者形、音、義皆不同。然隸變以後,二者以形體相似,歷代字書雖亦二者分用,然間有相混者。

就「畀」字言之: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於「手寫字手寫字手寫字」下云:「必至切,《說文》:『相付與之約在閣上也。』或作手寫字,古作手寫字。」此正以「手寫字」為「畀」之明證。謹按:「手寫字」字之隸變,以筆勢之小異,或作「畀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數體,故「手寫字」雖本身為正字,亦可收為「畀」之異體字。

#「手寫字」另兼正字。



#「𢍁」另兼正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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