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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𢮧󸄡𢍁𢌿

說 明

異 體 字 B02721-003 𢌿 田-03-08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玉篇.丌部.手寫字字》。

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

四聲篇海.丌部》。

字彙.田部》。



⇒「卑」之異體
⇒「𢍁」之異體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ㄅㄧˋㄅㄟ ㈢⑴ㄅㄧˋㄑㄧˊ
漢語拼音 ㈡bì ㈠bēi ㈢⑴bì ⑵qí
研 訂 者 王初慶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畀」之異體。「畀」,《說文解字.丌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從丌田聲。隸變作「畀」。《玉篇.丌部》曰:「手寫字,必未切,賜也,相付也,與也。」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作「手寫字」。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於「手寫字手寫字手寫字」下云:「或作手寫字,古作手寫字。」謹按:「手寫字」字之隸變,以筆勢之小異,或作「畀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數體,故「手寫字」可收為「畀」之異體字。

⇒「卑」之異體

⇒「𢍁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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